你可能会说,个人劳务费处理不就是要代扣代缴个税吗,有何难哉?先说说规范的做法,会计账务处理根据劳务性质将劳务费确认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应付个人的劳务费发放时企业应先扣除个税,然后将扣除个税后的部分发放给个人。规则是明确的,可实际操作起来发现远比这要复杂。
复杂场景一:个税由公司承担
很多时候,企业劳务用工没有严格的合同约定,双方对劳务费的理解就会产生偏差。特别是一些业务领导在谈劳务项目时,可能没有意识到公司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直接就承诺给对方多少报酬了。等到支付劳务报酬时争执就起来了。
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有两个,一是把承诺的劳务费标准提升,财务正常代扣代缴个税,扣完税后让个人能拿到手的金额钱正好和原来要求的一样多。另一是由公司替个人缴纳个税,这部分金额记作营业务支出,这部分营业外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规范财务和税务的角度考虑,建议采取第一个思路。
复杂场景二:个人劳务费需要提供发票入账
在我的印象中,给个人支付劳务费是不用凭发票入账的,因为个人开不出发票。
最近有好几个粉丝向我反映,他们当地的税务对个人劳务费提出了新要求,必须凭票报销。没有发票的,即便企业代扣代缴了个税,个人劳务费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前的理解瞬间被颠覆了。企业该如何说服个人去税务代开劳务费发票呢,想想都费劲啊。如果劳务费金额较大,个人或许有此动力。如果劳务费金额较小,个人又怎么会愿意耗时耗力跑税务呢?
据我所知,有些地市税务已经开通了手机APP上代开个人劳务费发票的服务了。这或许可以部分解决个人通过税务代开发票的难题。
复杂场景三: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都有哪些税
个人到税务代开劳务费,先要提交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各地税务要求不一,就不一一道明了。下面主要说说此情此景下要交的税。
假定甲某给A公司提供个人劳务,每月约定劳务费6000元。甲某需向A公司提供劳务费发票。如甲某到当地税务去代开劳务费发票,涉及的税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个税。
1增值税:甲某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劳务费总金额的3%缴纳。依上例,应交6000÷(1+3%)×3% = 174.76元。
2附加税(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根据实缴的增值税计算,本例应交174.76×12% = 20.97元。
3个税:先按1.5%预缴,本例需预交个税为6000×1.5% = 90元。
等甲某拿到发票到公司报销劳务费时,公司应对剩余的个税作代扣代缴处理。需代扣代缴的个税金额为【6000-174.76-20.97】×(1-20%)×20%-90 = 838.68。
计算下来6000元的劳务费,个人实际能拿到手6000-174.76-20.97-90-838.68=4875.59元。
复杂的场景四:税务限定了企业代个人办理劳务费开票的次数
规范的做法当然是个人劳务费要由受益人自行到税务申请代开发票。可实际情况是个人嫌麻烦或不清楚怎么做,希望企业能代办此事。代办并非不可以,可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发现有障碍。譬如,有些地市的税务作了规定,如果由企业代办,给个人开劳务费发票,一年只给开两到三次。
这么一来,实操就碰到问题了。譬如,某人常年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按月领酬,开票该怎么办?如果企业一次让税务开足几个月的金额,可能涉及几个月的劳务费要合并扣个税的风险,这会加重个人的税负。
如果这种情况不能改观,我的建议是,公司每月给个人发放劳务费不变,分月预提出各种税费,代扣代缴个税不变。累计几个月到税务代开一次发票,同时把前期预提出的各种税费一次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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