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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作者:admin  日期:2022/12/2 13:30:55 人气:39 评论:0 标签:

个人养老金制度

在北京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启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公布了包括北京等36个城市(地区)作为先行城市开始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


一、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答: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金体系中“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由个人承担,实现完全积累。



二、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22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三、缴费环节如何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四、领取环节由谁办理纳税申报?


答: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应取得哪些凭证?


答: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来源:北京海淀税务

本文网址:http://bjcpdljz.com/professional/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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