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已折旧,再卖出去,怎么开发票?
作者:admin 日期:2021/4/11 11:01:50 人气:173 标签:
问题1:固定资产已折旧,再卖出去,怎么开发票?
2021年2月购入固定资产2万(13%),已折旧2个月833元(4年),2021年4月份又把固定资产卖了8万,开3%的专票,可以吗?
解答:如果该问题发生在营改增后的2021年等,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含税售价×2%÷(1+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一般纳税人:不管此前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均按照13%开具发票。
如果是此前因为固定资产为集体福利等没有抵扣进项的,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2:如何开这种电费发票给承租方?
某公司租赁我家仓库,口头协议说好的每度电价1元。但是签合同后要求是按实际电费发票来进行付电费,但我家电价实际6毛多。这怎么开啊……
解答:这属于转售电费的情况,就按照实际收取的电费单价和金额开具销售发票。
问题3:企业自购的设备,不使用期间(一年左右),托管给其他公司管理,企业自身还需计提折旧吗?
解答:问题描述不清楚,什么叫着“托管给其他公司管理”,双方约定有的权利义务、期限等都没有交代清楚。
1. 如果对于该设备属于经营租赁,则需要继续计提折旧。
2. 如果是无偿交给对方使用,也需要继续计提折旧。
3. 如果委托对方管理,设备处于实际闲置待售的,则需要终止对“固定资产”确认,不再计提折旧。
具体根据企业的目的和设备的实际使用状况中,合理做出是否计提折旧的判断。
上一条:“白条”入账也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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